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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显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城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于2022年6月6日补充披露。二是未及时披露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7月、8月对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形成的有权决策或决议信息,于2022年9月8日补充披露。三是未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万盛城投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航予以诫勉谈话。
根据万盛城投近日公告,于10月12日就收到交易商协会上述处分。对于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决定,万盛城投表示,对自律处分无异议,目前已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债券业务相关人员的学习检讨会议,对照决定书的内容,逐条进行学习分析,讨论改善的措施,要求相关责任人提高认识高度,严格按照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方案,务必保证后续工作规范合规,严格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万盛城投目前存续的“21 万盛经城 MTN001”和“21 万盛经城 MTN002”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中诚信国际认为,万盛城投上述违反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表明万盛城投信息披露制度和治理制度有待完善。中诚信国际将与万盛城投保持密切联系,对万盛城投收到自律处分后的整改情况持续跟进,并及时评估相关事项对万盛城投未来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此外,据上清所,万盛城投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将于2022年10月29日利息兑付,本期应偿付利息1420万元,本计息期债项利率为7.10%。该债项简称“21万盛经城MTN002”,发行金额为2亿元,起息日为2021年10月29日,发行期限为3+2年,债项余额为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