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宝莲 每经编辑 陈俊杰
上市公司发布价值千万元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只有三个人,而针对他们业绩考核指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引来了交易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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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深交所向开润股份(SZ300577,股价14.92元,市值36亿元)发出关注函,要求对公司10月19日晚间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到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否科学合理作出解释,并问及是否存在向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输送利益的情形。
根据方案,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仅有3人,其中一人为公司负责证券工作的副总经理、董秘徐耘,另外两人为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王海岗和汤雨潇。启信宝显示,王海岗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海珂润箱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珂润”)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而在开润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则也有汤雨潇的名字,身份是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中的重要管理人员。
公司为何将激励对象锁定此三人?10月21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开润股份半年报公开披露的董秘办电话,而智能语音显示去电方为上海珂润,截至发稿,该电话未能拨通。
能否达到激励效果?
根据开润股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33.8967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6%,按照公告前一日收盘价14.88元计算,该批股票价值超过1990万元。
根据草案,股票授予价格为7.65元,约为当前市场价的一半。解锁要求设置分为两期,第一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然而,2022年距离结束仅剩下2个多月时间。2022年半年报显示,开润股份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幅达33.26%。将2022年设置为第一个业绩考核期,是否合理?
按照深交所要求,开润股份需要说明设置2022年为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明确考核指标的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定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对2022年业绩指标的设置能否达到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向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输送利益的情形。
在第二个归属期,要求“以2020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由此计算,公司两年复合增长率仅为9.54%。
激励对象仅有三人
除了业绩考核设置年度与考核指标存疑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仅有三人,分别是公司副总经理、董秘徐耘,另外两人为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王海岗和汤雨潇。按照分配机制,徐耘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496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2.14%,另外两位重要管理人员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6471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87.86%。
履历显示,徐耘2018年1月入职公司,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和君资本业务合伙人,现任开润股份证券部负责人。
另两名激励对象中,启信宝显示,王海岗为上海珂润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此外,根据启信宝信息,汤雨潇在上海摩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摩象”)担任董事,该公司由上市公司实控人范劲松任董事长,上海摩象与上市公司也构成关联关系。2021年6月,根据上海摩象《增资协议》,开润股份子公司浦润合伙以2000万元认购上海摩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1643万元,持股比例为2.17%。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开润股份与上海摩象发生关联采购金额35.94万元。
公司在选择激励对象时是如何考量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拨打开润股份公开披露的董秘办电话,而智能语音显示去电方为上海珂润,截至发稿,该电话尚未能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