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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孙羽嘉)近日,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广东校外体育类培训机构在从业人员、场地设施、培训内容与时间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标准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
《设置标准》具体标准共有26条规定,分别从基本原则、设立总要求、举办者、举办者投入、党建工作、机构属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方面对广东校外体育类培训机构予以规范。
根据《设置标准》规定,培训机构应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制定培训计划与大纲,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
此外,新规还明确指出,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熟悉运动项目教学训练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且至少持有包含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在内的6种证书之一。培训机构的授课时间则应在不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的情况下,线下培训不得晚于20∶30结束,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结束。
关于相关培训的开设场地,《设置标准》则指出培训机构应具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固定场所,要求棋牌类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他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此外,培训机构的场地内外应安装消防、警护、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终端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相关运动场地应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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