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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吃海底捞意外死亡,海底捞回应:配合家属和警方调查原因
文|《财瞭》原祎鸣
(资料图片)
一位00后女子在海底捞莆田万达店进餐中吃完毛肚喝水意外死亡。9月8日,#女子海底捞就餐时意外身亡#、#海底捞回应女顾客就餐时身亡#等词条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在海底捞门店进餐过程中身亡,海底捞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何浩律师表示,该事件分海底捞是否做好毛肚食用方法引导、该女子身体明显不适宜食用毛肚、毛肚未经特定处理容易使顾客产生吞咽困难风险等情况而判定而承担不一样的责任。
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担责?
何浩进一步解释称,若火锅店已经做好毛肚食用方法引导、提供的毛肚尺寸及处理方法无异常,工作人员采取海姆立克急救法救助时无明显错误,并在抢救无效时能及时拨打120的情况下,则该女子死亡事件属于意外事件,与火锅店的行为并无因果关系,火锅店不存在过错。
若火锅店不存在上述免责或减轻责任的情形,但该女子身体明显不适宜食用毛肚,类似医学上存在中枢系统的严重病变、肿瘤等情况时,根据《民法典》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则可酌情按适当比例划分火锅店和该女子的责任。
但若该女子身体不存在不适宜食用毛肚的情形,并在食用毛肚时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而火锅店提供的毛肚未经特定处理容易使顾客产生吞咽困难风险,又未对食用方式做合理引导的话,则危害结果的发生与火锅店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1198条,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时火锅店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一食品安全领域专家则表示,具体的死亡原因还要等警方的调查处理,很可能不只是因为进食毛肚。如果只有进食毛肚后喝水这一个原因,理论上来讲海底捞并没有太大问题,只要海底捞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消费者并没有吃有特殊提示义务的特殊食品,那就不涉及到这一部分责任。
“如果消费者是吃骨头被卡住喉咙,那餐厅是不是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呢?我认为这都是按照普通人的认知可以解决的问题,不该归责为经营者。”上述专家表示,除非警方的调查结论指出,海底捞的毛肚不符合产品质量的标准,或者过硬等原因,海底捞则需要承担这一部分的责任。
海底捞怎么说?
目前,女子意外身亡过程并为有明确披露。据网传消息,该女子与其男友一起在海底捞进餐的过程中,该女子吃完毛肚喝水意外死亡,海底捞店中有一名护士来帮忙,后来该女子被120接走。
海底捞方面对此事件回应到,9月6日,一顾客在和数位同事就餐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门店现场协助同伴进行急救施救及拨打120。不幸的是,经过现场施救及120抢救未能挽回生命,“我们对此深表难过,正积极为家属提供必要协助,并全力配合家属和警方调查原因,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海底捞方面回应到。
此外,该店称将暂停营业进行整顿,并与蔡舒杭女士家属关于赔偿事宜协商,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再行开业。
大众点评上显示海底捞莆田万达店已为暂停营业状态,接线电话称,该店由于特殊原因关闭,恢复营业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