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是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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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TST庭秘密”品牌实控人之一林瑞阳现身马来西亚,在演讲现场激情高呼“我复活了”!还称:“我要把心放在东盟,让你一年可以做到13亿元人民币。”
张庭林瑞阳夫妇涉传销案在中国尚未“落靴”,林瑞阳此时转战马来西亚打的什么算盘?
国内“传不动”,试试国外?
有媒体引述知情人称,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TST运营主体公司达尔威涉传销调查的听证会按计划应在近期举行,但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听证会后官方或就该事件处罚金额等处理决定作出公示,估测所涉金额或逾100亿元。具体金额和处理结果以官方公示为准。
不过,张庭林瑞阳夫妇以及TST涉传销的消息早已在网络满天飞,并几度登上热搜榜。广大网民对其信任度降低,继续运营困难重重。分析认为,该夫妇在主管部门对其听证会即将召开之际,短期内不敢在中国市场乱动,此时选择去国外试试应是“深思熟虑”之举。
其目标为何选择马来西亚?据知情人透露,前几年“MBI”“藏宝网”“黑天鹅”等所谓“知名”传销团伙总部均设在马来西亚,曾在中国和东南亚几国一度发展得红红火火。有媒体报道,单是MBI一家,在中国的涉案金额可能达千亿元人民币级别。
当然,随着越来越多受骗者维权,MBI创始人张誉发在马来西亚被抓,中国境内何振球、古希萍等不下百名传销骨干也落入法网。然而,那些巨大涉案金额依然吸引传销分子们抱着侥幸心理,想去这里“碰碰运气”。
试水马来西亚遭质疑
一般的传销“小鬼儿”乱窜是为了碰运气,通过层层注册公司以及协议控制TST的张庭夫妇显然不是这样。
网络上有视频显示,林瑞阳说:“下次我再来的时候,你们每1个人都带100个人……只要你真诚地拿出爱去做这门生意,大哥告诉你,12月圣诞节时,我会让庭姐(张庭)和明道来看你们!”
上述话术明显有“拉人头”的痕迹,张庭夫妇的“汤和药”似乎都没换,TST在马来西亚继续拓展“生意”的意图与布局已然明了。
虽然相关媒体有“当天林瑞阳被无数创业者包围,堪比大型粉丝见面会”的描述,但通过马来西亚网友的一些评论不难发现,张庭夫妇及TST涉传销的新闻在马来西亚也没有“真空区”。很多当地网友对其将在马来西亚“捞金”表示抵制,并质疑演讲现场“热情粉丝”的真实性。
传销在国外也没有未来
传销在全球各地称谓各有不同,但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都会制止和打击这种骗取他人钱财的投资陷阱,马来西亚也不例外。
以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著称的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张冰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马来西亚《直销法》规定,经营计划中,不是根据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数量赚取利润,而是通过引诱下线加入来获取利润的行为,不论直接或间接实行,都将视为犯罪,并处25万林吉特(马来西亚法定货币名称,约合38.7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再犯者处50万林吉特以下罚款。
法人团体中的任何个人,包括经理、秘书或另外类似管理人员,有违法行为者,将被处25万林吉特以下罚款,或判6年以下徒刑,或者合并执行。
如果在马来西亚被传销团伙骗了钱,是否有可能追回?
张冰认为,据马来西亚1950年《合同法(Contrast Act1950)》,当一项协议或一项合同被发现无效时,任何根据该协议或合同获得任何利益的人有义务将该利益恢复给从其获得利益的人,或对其作出补偿。
换句话说,由于合同是无效的,这些投资骗局的经营者将不得不赔偿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赔偿将以经济性损害赔偿(financial compensation)的形式出现。马来西亚法院在裁定损害赔偿时的目的是,让因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处于(尽可能)与未发生违约时他(她)所处地位相同的地位。
另据马来西亚《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AMLATFA)第44(1)条,如果对传销集团提出指控,冻结命令将继续有效,直到审判结束为止。
所以,不法分子在马来西亚从事传销活动仍然面临被司法机关冻结财产、罚款、拘捕乃至判刑的可能。并且,在理论上受害人也有机会依照当地法律向法院提请诉讼,以追回自己被传销分子骗走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