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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近日出台《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该《规定》9月1日起施行。
《规定》重点从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强化服务和保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规定。针对旅游团队购物行为,要求经营者不得组织开展包厢式购物活动。包厢式购物,是指旅游经营者以休息、听课、体验等名义或形式,将旅游者带入独立、封闭(类似包厢式)的房间内,通过虚构事实或扩大商品用途、功效等方式,实施“洗脑式”虚假宣传,哄骗、诱导、蛊惑或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的商品销售模式。
《规定》明确,除以专程购物为旅游目的的旅游团队外,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购物应征得旅游者同意,并在合同中约定专门购物环节或者自由活动时间。旅游团队在旅游期间的专门购物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小时;在餐饮与购物一体化的场所安排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消费者在旅游团队购物场所购买商品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30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商品除外)。
《规定》还明确,从事旅游道路运输的,不得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兜售商品;旅游经营者不得强制捆绑销售旅游项目;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不得进行同城转交;旅行社服务网点不得直接将旅游者交由其设立社之外的旅行社提供接待服务;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非运营车辆为旅游者提供往返于景区景点的旅游接待服务。
张家界市将建立智慧旅游服务与监管系统和信息数据库,将旅游项目、旅游经营企业及其职员、包价旅游合同、电子行程单、旅游消费信息、旅游服务质量评价等信息、数据纳入智慧旅游监管系统和数据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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