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静 北京报道
一年前的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腾讯、爱奇艺、优酷三大长视频平台高管抱团对短视频进行了炮轰,矛头直指短视频平台上的“二创”(指基于影视作品等长视频的二次创作)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年后的2022年7月19日,爱奇艺率先和抖音握手言和、达成合作,双方将围绕长视频内容的“二创”与推广等方面展开探索。
依据合作内容,爱奇艺将向抖音集团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具体约定,将共同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这无疑是长短视频平台合作共赢新模式的开启。
抖音、爱奇艺未就此事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发表具体评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对记者表示,抖音和爱奇艺分别作为短视频和长视频行业的头部企业,二者的合作一方面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携手共赢;另一方面能够增强同行业竞争者危机意识,督促其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合法获取版权,从而提高全行业及全社会的版权意识。
记者还注意到,就在爱奇艺与抖音宣布合作的同一天,网传另一短视频平台与腾讯视频也达成了长视频“二创”的战略合作,但腾讯视频很快通过官方微博否认了这一传闻。后续其他长短视频平台是否会选择一起合作“二创”内容,还有待继续观察。
从公开炮轰到握手言和
对于此次爱奇艺和抖音集团达成的合作,爱奇艺创始人、CEO龚宇表示,这是双方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探索合作双赢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也充分证明,爱奇艺持续创作优质长视频内容、坚持长期主义的价值,得到了市场和用户的认可。相信这次合作有助于优化网络视频行业生态,拓宽合作渠道,创造更多价值,实现平台、创作者和用户的多方共赢。
在一年前的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腾讯副总裁孙忠怀表示,部分低智低俗的短视频长期影响用户心智,繁荣市场背后仍有不少低俗糟粕,博取关注的短视频内容,这些内容的传播消耗了用户大量时间。
同时,孙忠怀还提到了短视频对内容的搬运问题,他说道:“长久以来,这种对长视频内容的拆解式速看,既侵犯了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又消解了影视作品的艺术价值。这不仅打击了头部创作者的创作热情,更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行业的长期发展,最终导致用户、创作者、影视从业者、平台等多方利益受损。
龚宇当时也发言表示:“(短视频)所谓‘二创’内容是把未经授权的内容和自己的内容结合起来的‘软盗版’,‘软盗版’短视频达到甚至数倍于长视频本身的观看时长,不但侵犯了著作权,还逃避内容审核,让行业丧失了公平性。”
字节跳动副总裁、总编辑张辅评在当时的大会上发言反击,称短视频平台在版权保护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难题,比如获取版权时,经常受到头部平台的阻碍。“业内几家知名的长视频平台组成了头部平台价格联盟,他们一边对影视剧制片方施压,不允许制片方将联盟联合采买的版权内容售卖给B站、西瓜、抖音之类的平台;另一边则挤压影视剧片方的利润空间。”
对于那场长短视频之间的对垒论战,爱奇艺前副总裁、GIG文化产业咨询专家李文对记者表示:“长短视频必有一战,因为流量和渗透率都到了天花板,大家都很焦虑明天的流量在哪里。明显垃圾内容更多、内容质量不高是短视频的短板,长视频当然可以抓住机会做好防御。”
不过,仅仅在一年时间之后,长视频的头号玩家爱奇艺和短视频的头号玩家抖音选择握手言和,达成合作。
抖音集团CEO张楠对此表示,影视创作者是抖音内容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影视行业是抖音重要的合作伙伴。一直以来抖音都非常尊重知识产权,并积极寻求与长视频平台更好地合作。相信这次合作是一个全新的开端,双方将携手探索,为行业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实现创作者、版权方、用户的共赢。
在业内看来,抖音作为短视频的头部企业,影视创作是抖音平台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爱奇艺合作,可以获得大量的优质长视频,增加抖音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同时也可以避免侵权风险。对于爱奇艺来说,其可以借用抖音庞大的流量进行视频引流,通过抖音的平台用户对长视频进行二次创作,吸引用户点击跳转到爱奇艺看正片,对于长视频宣发、拉新促活、以及会员收入具有重大作用。
抖音和爱奇艺双方都认为,此次合作是长短视频平台携手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实现双赢的重要一步,对于长短视频创作者和消费者均有重要意义。
易观分析营销渠道行业高级分析师马世聪对记者表示,长短视频的合作是解决长短视频版权纷争的最优途径。“对创作者而言降低了侵权风险、划定了确定性的创作空间;短视频平台通过合法方式获得更多版权内容,使平台内容生态全面丰富扩展;对长视频平台来说可利用短视频做宣发,获取其巨大流量,盘活库存的版权内容资源。所以未来一段时间内长短视频平台合作将成为行业趋势。”
“二创”侵权治理仍任重道远
短视频平台用户对版权内容的“二创”一直是业内探讨的热点话题。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对记者表示,短视频账号的运营主体未经影视剧权利人的授权而使用其作品或作品的片段,一般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是符合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则不构成侵权,其中一种情形就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短视频平台中对于影视作品的剪辑使用行为,一般不构成合理使用。赵占领具体解释道,“这种使用行为并非《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使用’或‘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的适当引用’,而是带有商业目的的使用,一般是为了获得用户及流量,进而提高账号的广告价值;其次,这种剪辑视频特别是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模式的短视频,会抢占正常收看影视剧的用户;再者,这种使用方式破坏了付费使用的正常商业模式,损害了影视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握手言和的抖音和爱奇艺分别作为短视频和长视频行业的头部企业,李旻认为,二者之间的合作是双方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体现,合作一方面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携手共赢;另一方面二者的合作能够增强同行业竞争者危机意识,督促其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合法获取版权,从而提高全行业及全社会的版权意识。
但需要认识到的是,短视频平台的内容创作者在创作时除了会涉及到电影、电视剧方面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还会涉及到音乐、伴奏、字体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侵权。目前短视频平台中,仍存在大量的版权侵权,很多创作者在未获得版权方授权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创作,一旦版权方维权,就面临着视频下架、版权赔偿等后果。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在二次创作中,短视频平台一旦被权利人告知平台内容涉嫌侵权并且权利人提供了初步证据,平台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二次创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将与侵权方承担连带责任。”李旻认为,短视频平台未来仍需要在电影、电视剧及音乐方面加强版权方合作。例如伴奏或背景音乐,作为短视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平台方应提供尽可能多的背景音乐,供创作者免费或付费使用。再者,平台方可为创作者提供版权沟通平台,为创作者获得授权提供便利,既能加强创作者创作积极性,又能有效避免创作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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