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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网站7月11日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504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健康教育、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代表建议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国家卫健委答复
“不孕不育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生育障碍状态,其治疗手段多样,通过改变生活方式、心理治疗、药物、手术治疗等可以使多数患者获得成功妊娠,不到20%的患者需要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指出,近年来,我委通过加强青少年保健服务,规范婚前、孕前、孕期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做好不孕不育防治工作。
针对代表所提“关于加强生殖健康教育,保护生育力”的建议,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指出,2016年,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部署加强生育全程服务,指导助产机构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为有生育需求的夫妇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服务,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健康咨询服务,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及科学备孕指导。近年来,我委连续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推动助产机构针对生育服务链条的各环节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依托孕妇学校、生育咨询门诊和网络平台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2021年,我委印发《不孕不育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普及不孕不育防治基本知识,强调关注青春期生殖健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意生育力保护,合理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表示,我委将继续加强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普及科学的生殖健康知识,提高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调整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关键词: 辅助生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