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4月20日,广东省药监局透露:《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该《办法》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且允许连锁总部集中储存、包装、发运其直营连锁门店网络销售的药品、直营门店之间调拨药品,有利于降低连锁企业药品流通的成本,方便消费者购药。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介绍,该《办法》明确了连锁总部对药品购进、存储、配送、销售等全程管理的责任,加大了对连锁总部落实管理责任的监督,提高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办法》允许同一连锁企业的直营店之间可以调拨药品,但冷冻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除外;《办法》对连锁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多项支持政策,但也强调,只有诚信守法的企业才可以在许可办理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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