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不仅侵害他人尊严、名誉和隐私,也严重污染社会风气。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数据显示,在打击网络暴力方面,今年已累计清理相关有害信息87.9万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4.1万余个。
一般而言,“网络暴力”往往与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相关联,中国《民法典》明确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益。另外,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触及刑法中的“诽谤罪”和“侮辱罪”。但在现实中,被侵权人取证如大海捞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侵权人不仅需要自己找到始作俑者,还要凭借个人的力量来固定收集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过程很繁琐,人们往往视其为畏途,“与其太折腾,不如算了吧”。诸多网络暴力事件也因此不了了之,“键盘侠”更肆无忌惮。
网络暴力何时休?首先,用户需厘清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诚然,公众有权利用网络渠道表达公共意见,进行舆论监督,但权利是有边界的。当网络表达演变成网络暴力,甚至成了网络“恐怖主义”,所谓“键盘侠”的自由便对他人的自由形成了侵占。厘清言论自由的边界,依法上网、文明上网是互联网时代的网民必修课。
遇到网暴,既要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制度的构建也要跟得上。网络空间情况复杂,必须形成政府管平台、平台管用户的规制格局,压实平台责任。平台不仅要积极发挥自身在网络暴力案件中的作用,比如协助被侵权人固定证据等,也要让平台在事前预防中发挥作用,如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对明显违法侵权的内容提前采取措施,同时在接到用户的删除通知后,提高处理效率,防止违法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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