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7日电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7日公布《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其中提出,扶持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对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按其上一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益的5%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家管理企业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措施》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17条意见措施,包括发展目标、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他说明事项等。
其中,《措施》提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明确了鼓励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扶持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激发天使投资活力及空间、人才等方面的奖励标准和奖励措施。
对新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单笔最高奖励2000万元,按其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实际投资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每满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其管理企业奖励人民币500万元,单笔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对新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300万元;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500万元。
对头部机构依照退出贡献最高奖励2000万元。对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按其上一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益的5%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家管理企业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对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创投机构“以奖代补”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着力培育天使投资生态环境。培育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基金、天使+孵化等各类市场主体。研究天使投资划型标准,探索建立差异化监管措施。支持公益性天使投资协会等自律组织发展,对重大论坛活动、调研课题等给予支持。
优化空间保障和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可根据当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申报创新人才奖。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解读《措施》提到,《措施》在金融创新开放上拓展“辐射度”。
一是充分发挥深交所资本市场核心地位优势,建立联通风投创投企业与科技创新种子项目、金融机构及创业板等市场板块的信息对接机制。
二是持续深化深港“合作牌”。借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先行先试契机,依法依规推进区内资本可兑换等创新试点工作,促进跨境双向流动。
三是建立全球财富资源引进的“直通车”。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深化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用足用好100亿美元跨境投资额度;推进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试点;拓展创投风投企业海外中长线资金来源,引入境外资金设立人民币创业投资母基金。
四是市区引导基金制度更灵活。优化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服务模式,进一步筛选优秀基金投资管理团队,提高子基金运作效率,吸引国内外知名基金管理人;支持国有创投标杆企业发展,探索建立行政免责容错机制等等。
据介绍,自2003年以来,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在全国率先立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并在2010年、2014年、2017年先后出台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等专项政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创投产业发展,相继成立全国千亿级规模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百亿级规模的天使母基金,以及国内第二家“出海”投资的人民币投贷基金等,涌现出深创投、东方富海、达晨创投、松禾资本等一大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充分代表深圳本土品牌的风投创投企业。截至2021年底,深圳辖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308家,管理基金数量1.98万只,均位居全国第二,管理基金规模2.27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中新经纬APP)
关键词: 深圳扶持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 最高可奖2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