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恶意干扰搜索排名,误导网民!“万词霸屏”等网络黑灰产如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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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郭志强| 北京报道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上海顶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客户制作“万词霸屏”以操纵网络搜索结果,违规操纵搜索引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浮出水面,舆论哗然。
消费者想确定某公司口碑是好是坏,经常会在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中,依据搜索结果、用户评价以及一些文章、信息等,进行综合判断。然而殊不知,一种名为“万词霸屏”的技术,通过对上万个海量关键词的设定,让用户在搜索时,被推广公司始终能排在前面。
3月23日,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明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万词霸屏是用户在搜索某些关键词时,原本靠搜索算法自动呈现的搜索内容受到恶意干扰,涌入部分被人为影响的内容,属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网络黑灰产业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也污染了互联网生态,进而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危害,成为亟须治理的难题之一。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互联网利用“万词霸屏”操纵网络搜索结果的现象
图片来源:央视315晚会视频截屏
图片来源:央视315晚会视频截屏
全国涌现多起“万词霸屏”诉讼
互联网发展异常迅猛,而寄附在互联网肌体之上的“黑灰产”也如毒瘤般增大,危害整个互联网生态。
陈明涛表示,为了左右搜索结果、误导网民,网络充斥大量垃圾信息,让网民难断真假。一些看似可以信赖的信息,却被一些依附于搜索引擎产业的企业暗中操纵谋取利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自2021年起,多起类似“万词霸屏”的恶意干扰搜索引擎的诉讼进入公众视野,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2021年4月,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一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搜索引擎优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该案中,双方就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被告是否实际实施了点击目标网站从而提高网站点击量的被诉行为等行为是案件主要焦点。
2021年12月,因认为被告深圳市我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设置广告任务发布平台等行为,帮助用户制造虚假点击数据、扰乱排序结果,北京海淀法院对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前述被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目前,该案正在上诉中。
今年3月初,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利用“万词霸屏”技术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被告苏州闪速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赔偿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275.3万元。该案也被业界称为“全国万词霸屏生效裁判第一案”。
为了净化网络环境,自2018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开展“净网”行动、“清朗”行动等,其中非法删帖、黑公关是重点整治对象。然而重拳整治之下,一些口碑营销公司仍在偷偷干着诸如“万词霸屏”等一些见不得光的买卖。
那么,产生“万词霸屏”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这类网络黑灰产业行为寄生于行业内的其他合法经营者,属于竞争法意义上的‘搭便车’‘不劳而获’行为。”陈明涛认为,当前中国网民数量已超过10亿,巨大的市场必然会吸引更多不法分子的注意。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攫取利益的方式较多,网络黑灰产业盘踞其中,其中还涉及一定的技术手段,会导致治理难度的增加。
3月23日,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搜索引擎经营者的角度,其必须持续为用户提供公正、客观、准确的搜索结果,否则就可能被市场淘汰,被用户放弃。而类似‘万词霸屏’这样的行为,恶意干扰搜索结果,实现其所谓的效果,会对搜索引擎的产品模式造成巨大伤害。”
陈明涛坦言,这类行为更大的危害在于对竞争秩序的扰乱。合法经营者原本可通过提升服务质量、稳扎稳打提高网站内容、依托搜索场景将最好的内容呈现给用户。但是,“万词霸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打乱了原有的竞争秩序和健康的内容生态。
如何打击网络黑灰产业?
多位法律界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万词霸屏”是比较典型的网络黑灰产业,如果不加以管理,将使搜索引擎这类基本网络设施上的内容日益失真,消费者将无法通过搜索获得准确、真实的信息,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从长远看,将危害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也不利于当前网络清朗空间的构建。
今年3月1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闪速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判决,引起法律界广泛关注,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全国万词霸屏生效裁判第一案”。
孔祥俊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该案对于全国网络黑灰产业监管治理有深远意义,类似“万词霸屏”这类网络黑灰产业利用新技术手段进入新领域,及时的司法表态定性能够有效遏制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行业最前沿的动态。
陈明涛也认为,该案具有非常好的示范作用,对于打击遏制网络黑灰产业具有典型意义。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近年来,打击“黑灰产”是互联网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中,4个都是网络平台打击网络“黑灰产”的案件,打击网络“黑灰产”的趋势正在形成。
针对网络“黑灰产”的治理,近年来网信办出台了多项规定,从《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到《电子商务法》,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日益精细化。比如,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等。
对于从法律层面完善相关治理,陈明涛说:“前段时间,《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的出台,从司法角度很好地对新型案件进行了厘清和规制。各地在司法裁判时要勇于对新类型案件‘划范围’‘立规矩’,这非常重要。特别对技术相对复杂领域中的较新产业来说,这尤为重要。”
孔祥俊表示,“从立法角度来说,相关法律规定为治理‘黑灰产’提供了更完善的指引。我们看到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刷量、控制舆情等行为已经有了一些指引,期待后面出台更多更完善的规范。从行政执法角度来说,执法部门应加强介入网络‘黑灰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