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记者 佟明彪)3月14日,应急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昕在会上介绍称,2021年,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国矿山共发生事故356起、死亡503人,同比分别下降16%和12.7%。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至2月,共发生矿山事故25起、死亡40人,同比分别下降46.8%和43.7%。
张昕表示,2021年,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在6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出台系列制度措施,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进行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分类处置909座“头顶库”安全风险;积极指导地方开展事故救援,成功救出74名被困人员,对4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约谈问责、警示教育。
二是着力抓好煤炭安全保供。成立煤炭安全保供工作专班,出台增产保供政策,坚守安全底线,优化核增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批准207处煤矿临时增产保供,增加产量1.1亿吨;各地对保供煤矿开展“一对一”会诊服务,督促煤矿上级公司向保供煤矿派驻工作组、签订包保责任书,确保煤矿稳定保供、安全保供。
据介绍,去年全国煤炭产量41.3亿吨、同比增长5.7%,创历史新高,煤矿发生事故91起、死亡178人,同比分别下降26%和21.9%,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044,同比下降24%。
三是扎实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制定140项攻坚任务,出台《煤矿防灭火细则》等标准,协调中央财政资金治理煤矿重大灾害和尾矿库,开展矿山外包工程等“四个专项整治”,完成138处冲击地压矿井、西北水害严重地区煤矿专家技术会诊,督促山东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共排查隐患45.2万个,清理外包队伍461支。
四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组织开展采掘接续、防溃水溃砂、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露天改井工、汛期水害防治和尾矿库、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等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矿山事故及风险分析研判,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瓦斯超限等警示信息,精准化解一大批重大灾害风险。
五是切实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开展煤矿“9+4”、非煤矿山“7+30”重点地区和企业安全督导,组织5轮煤矿异地监察执法、2轮非煤矿山异地执法督查。全年共执法检查9.7万余矿次,查处重大隐患1649个。
六是持续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煤矿企业投入建设资金727.8亿元,达到三级标准化以上煤矿2508处;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813个;着力推进“一优三减”,“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煤矿达1914处,转隶清退劳务派遣工7.96万人,取消夜班采掘作业煤矿436处;努力提升人员素质,累计培训矿山从业人员68.3万人次,补贴培训资金3.9亿元。
张昕称,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着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着力完善监管监察机制,攻坚克难、标本兼治,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