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协发布2021年汽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买回来的新车竟然锈迹斑斑,甚至开了一周就刹车冒烟……说到汽车维权,不少车主太“委屈”!3月10日,南京市汽车消费维权专委会发布2021年汽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80%投诉案例都为新车消费投诉。其中,不履行合同约定、汽车质量问题、不履行三包规定等问题较为突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姜婧仪
关键词:口头承诺
款式没写进合同确认
维权陷入窘境
消费者周先生2022年2月在南京某4S店预订了一台1.5T的宝马X1,后与4S店协商改购2022款2.0T型号。提车时,周先生发现车辆为2021年12月出厂,就向4S店提出异议。4S店销售人员则表示,2021年7月以后出厂的全部是2022款。
经核实,4S店表示宝马X1厂家从未宣传过2021款和2022款,购车协议上也没有写2022款字样。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汽车维权专委会副主任秦有跃表示,因消费者相关购车合同、发票等均没有写明“2022款”字样,虽有4S店销售人员口头认可,但无法追究相关责任。
该宝马4S店销售人员为达成销售,以口头形式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一定要在购车合同上把双方确认的型号、配置等条款以文字形式加以确定,才能避免陷入被误导后无法维权的窘境。
关键词:汽车质量
召回后过保再出故障
厂家该怎么做?
2021年10月29日晚,车主王先生驾车行驶到距宁杭高速南京收费站出口3公里处,车辆突然失速(加油无动力),最后万幸停到了应急车道上。等到高速应急清障车把车辆拖出高速,才脱离危险。4S店检查后确认是变速箱的机电控制单元损坏,但4S店认为车辆已过质保期,需要王先生自费维修。
王先生的车辆是2011年6月购买的,厂家公开承诺变速箱质保10年、行车里程16万公里,2013年11月曾由厂家统一召回更换新的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王先生认为,该车十年质保期限应从2013年厂家召回更换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算起。
经核实,该车辆确实在2013年被厂家统一召回过,但该车购买日期为2011年6月,此次发生故障为2021年10月,已经超过十年的质保期。至于2013年厂家召回,只是预防、消除该批次车辆出现质量缺陷的一种保障措施,该车的质保时间应该随整车计算,所以消费者需要自费维修。
但不能否认的是,该辆汽车2013年就因更换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而被召回,此次又是该部件在高速上出现故障,造成车辆失速,置驾乘人员于危险境地。厂家是否应该提高汽车产品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关键词:售后服务
新车买了没多久发现生锈
4S店不处理?
消费者孙先生于2021年11月购买了一台上汽大众斯柯达汽车,购车时未做仔细查验。2022年1月2日,他打开引擎盖后看到涡轮增压泵螺丝全部锈迹斑斑,经过修理厂检查,发现机舱似乎被清洗过,多处螺丝生锈,同时存在车门底边生锈、门框胶条老化等问题。消费者投诉后,经消协核实,4S店承认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原来,这是因为4S店将新车放在露天停车场,受到长时间日晒、雨淋等导致。虽然消费者在一个多月后才发现问题,作为售后服务,4S店也应该及时帮助消费者积极处理。
而消费者在提车时,也要认真、仔细查验车辆情况,如果当场发现发动机舱多处螺丝生锈、门框胶条严重老化等情况,可以拒绝收车。
消协提醒>>>
消费者购车前要做到“信息对等”
针对汽车投诉案例,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曹炜提出,消费者购车之前一定要货比三家,避免来回退定金的消费纠纷出现。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核查,“很多销售为了卖出车,说得天花乱坠,赠送很多东西,但合同中并没有出现,导致后续纠纷出现。”曹炜建议,消费者购车时要多方了解车的型号、配置,莫被不对等的销售信息所忽悠。
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消费者如何挑选新能源汽车呢?秦有跃表示,消费者一般都会提前在线上了解型号,再去线下试驾。“目前,国产新能源汽车销量较大的是比亚迪、理想等品牌,质量和服务都不错。”秦有跃建议家庭购买第二辆汽车的时候可以考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虽然出行成本低,但充电设施还需完善,所以出远门还是以燃油车为主,日常短途上下班可以考虑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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