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2月24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通知,暂停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药业)生产的硫酸罗通定注射液采购资格1年。
此次被暂停采购资格的硫酸罗通定注射液为2ml:60mg/支*10支/盒。对于该药品被暂停采购资格的原因,2月24日,新京报记者致电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具体原因。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新峰药业,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亦无针对此事的相关内容。
创建于1970年的新峰药业以中、西成药生产经营为主,据官网信息,公司为广东药学院附属药厂,是目前惠州市医药行业最大的集团企业之一,企业资产总值达7亿元,拥有片剂、针剂等八个剂型车间,旗下有头孢拉定干混悬剂、鱼腥草注射液等多个产品,形成“感冒类”、“咽喉类”、“头孢类”三大产品体系。
公司官网显示,此次被暂停采购资格的硫酸罗通定注射液适用于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如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的疼痛)、一般性头痛、月经痛、分娩后宫缩痛;还可用于紧张性疼痛或因疼痛所致的失眠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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