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记者杨奇奇)近日,市场上一些宣称具有“抗幽门螺旋杆菌”、“通过抗幽门螺旋杆菌去除口臭”等功效的牙膏成了热销产品。日前,国家药监局发文提示公众,牙膏不是药品,牙膏不能宣称有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牙膏不能宣称具有医疗作用
牙膏是指以刷牙的方式作用于人体牙齿表面,具有美化、保护牙齿及周围组织等功效,是能够起到辅助清洁作用的半固体制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但值得注意的是,牙膏不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不能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功效宣称。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药监局正抓紧制定专门针对牙膏管理的部门规章《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并将推动该规章尽快出台。
宣称“抗幽门螺旋杆菌”缺乏科学依据
此外,国家药监局还表示,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通过使用牙膏刷牙能够对存在于胃部的幽门螺旋杆菌产生影响。口腔是由多种细菌等微生物共存的复杂环境。有研究显示,口腔中可能存在的幽门螺旋杆菌主要集中在唾液和菌斑内。但口腔中的幽门螺旋杆菌与牙周病、口臭、胃癌等消化系统疾病的相关性尚缺乏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宣称具有“抗幽门螺旋杆菌”的牙膏等产品可能添加了广谱抑菌剂。如若长期大量使用广谱抑菌剂,可能导致口腔内菌群紊乱,不利于口腔健康。
国家药监局提醒消费者,牙膏不是药品,牙膏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如果患有疾病,建议遵医嘱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