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讯(记者时斓娜)“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系统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现节水、治污、减排相互促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强城市节水工作。
《意见》指出,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节水优先、系统谋划,把城市节水放在城市发展和水务相关工作的优先位置,提升城市用水效率;提升城市节水工作的系统性,强化用水总量、用水定额、用水效率控制,落实节水减排、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构建自然健康水循环系统。同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本地水资源禀赋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实施差别化节水措施。
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离不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意见》强调,要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节水工作主体责任,培养人民群众节水意识。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节水新模式、新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城市节水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国城市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城市节水制度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城市发展基本适配水资源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