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滨江御虹府规划图多处变更,购房人竟“不知情”? 来源:贝壳财经
近日,杭州滨江御虹府的多位购房人向新京报记者反映,“我们购买了杭州滨江御虹府的房子,尚未交房。但在施工中,我们发现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在前期宣传的绿地、儿童游乐区区域建起了配电房。我们不同意开发商变更规划,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但未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
对此,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问题需要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同时尚需要有关部门根据情况进行转件指定管理。同时,开发商滨江方面称,“不存在违规行为。”
工地现多处地上配电房
杭州滨江御虹府所在地块是滨江集团于2019年7月29日以43.298亿元拿下,该地块编号为萧政储出【2019】26号世纪城核心区块单元宅地,位于萧山钱江世纪城。该项目由滨江集团旗下杭州滨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简称“杭州滨乾公司”)。
回忆买房的经过,王斐(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2019年底,我们购买了滨江御虹府的房子,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房子于2022年10月30日之前交付。”
令王斐等部分购房人恼火的是,滨江御虹府在施工之中,已曝出多个问题。据王斐介绍,2019年12月,杭州滨乾公司因无证施工被处罚。在之后的2个月内,杭州滨乾公司才陆续公示了规划总平面图,获批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在杭州滨乾公司被处罚后,多位购房人发现滨江御虹府的工地内出现了配电房,与开发商售房时宣传不符。
“2021年10月,我们发现滨江御虹府的工地内出现多处凸起的‘碉堡’,刚开始大家还以为只是工地临时建筑。后来,我们经过多方询问得知,这些‘碉堡’是配电房,多达5处,每处高约1.3米,总面积达1400平方米。”王斐表示,“按照开发商售房时的宣传,滨江御虹府有绿地、儿童游乐区,并没有说明项目中存在多处地上配电房。可是,在施工中,开发商在前期宣传的绿地、儿童游乐区位置建起配电房,影响了小区的生活品质。”
规划图变更,涉及配电房位置
为何会出现多处地上配电房?这背后发生了什么?
根据滨江御虹府所公示的规划类图纸显示,2019年9月29日,滨江御虹府第一版规划总平面图公示,图上没有配电房轮廓及标高。对此,多位购房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御虹府项目一期销售时,我们看到了宣传资料、沙盘、合同和阳光公示等,没有任何一份资料显示配电房会高出地面。”
“后来,开发商对滨江御虹府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变更。”部分购房人表示,从滨江御虹府第二版规划总平面图看出,2019年11月,滨江御虹府的第二版规划总平面图出图,但直到2021年5月8日才进行了规划变更。相较于第一版规划总平面图,滨江御虹府第二版规划总平面图存在多处变更,比如图上有配电房轮廓和标高。
此外,开发商还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等进行了修改。根据新京报记者获取的相关资料显示,萧政储出【2019】26号地块的相关工程图纸曾在2021年5月7日经过批准后进行了修改。一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显示,该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在2021年9月13日进行过修改。而这些修改都是发生在上述购房人买房之后。
开发商变更规划是否合法合规?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滨江御虹府规划总平面图变更,购房人提出了质疑。
部分购房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上述规划变更,我们未收到开发商的相关通知,不同意开发商进行上述规划变更。”
新京报记者从购房人提供的购房合同中发现,该合同对规划变更方面做出规定,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绿地率、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定之日起10日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新京报记者与滨江御虹府项目方面取得联系,一名接电话的男子一边称“记者打错电话了” ,一边又多次询问记者的来历,随后挂断了电话。
新京报记者又就此事联系到了该项目所属地的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房管科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在建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涉及合同方面的问题需要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其他相关方面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经指定以后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随后,滨江方面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应记者称,“滨江御虹府项目于2020年6月售罄,目前仍在施工过程中,预计于2022年10月交付。近期,部分购房人多次到访滨江御虹府售楼处,对配电房提出违反政府审批要求的调整要求。”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滨江方面自2021年10月以来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与购房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已明确告知购房人,项目的规划、施工、销售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要求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萧山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和萧山区盈丰街道亦于2021年12月就滨江御虹府项目相关事宜对相关购房人做出了统一回复表示,经核实,滨江御虹府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均合法合规。
针对开发商滨江方面的回应,部分购房人表示不认可,“上述滨江方面相关负责人的回应‘避重就轻’,并未说明问题及解决方式。开发商更改规划要按照法定程序更改,要征求购房人意见,不能有隐瞒。”
萧山规划部门:若开发商不符合约定,购房人可寻求法律救济
12月30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取得联系,一位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开发商的公示、通知程序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事,或者说这是业主与开发商的一种民事关系,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我局批规划不是必须按照开发商的程序进行,业主如果认为开发商哪里有不符合约定或者程序的问题,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救济途径进行解决。”
对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玉洲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如开发商有违反的,则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同时,规划变更情形出现后,如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向购房人履行告知义务,则亦构成违约。
房玉洲律师建议,上述相关购房人在整理和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妥善处理的同时,还可以准备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上述相关各方的进一步回应。对此,新京报将继续关注报道。
新京报记者 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