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电饭煲、电热水壶等1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本次共抽查了开封、鹤壁、许昌、商丘、济源、滑县、固始等7个地市(县)19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电热水壶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重点对电热水壶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主要涉及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机械强度、接地措施项目。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较多的产品,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