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讯 (记者苏兰 佟明彪) “不法分子就像‘偷油老鼠’!针对他们运用远程遥控、断电归零、键盘回车等隐蔽手段让车主油箱‘缺斤短两’的不法行为,我们跟他们斗智斗勇,我们必须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增加巡查密度,在国家局和省局的周密部署下,我们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此案当事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0余万元。从去年开始到现在,已经立案一起,等待鉴定两起……”11月17日,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田队长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详细描述了通过“铁拳”行动为消费者撑腰的细节。
事实上,消费者加油时都面临同样的问题:能看到加油机上的数字在跳动,但不知道油是不是加满?会不会“短斤少两”?
为了净化市场环境,给每一个消费者打消顾虑,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深受百姓欢迎“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危害百姓健康安全、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目前已形成有力震慑。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法中破获的案例就是主动作为,通过专项行动破获的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4台燃油加油机8把加油枪均不合格 罚款2000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对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地方监管部门采访,了解了这一解决百姓急难愁盼典型案例的来龙去脉。
据介绍,2020年8月21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阜新市场监管局及朝阳市计量测试所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阜新市顺兴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0904774621257G)的销售汽油、柴油的量值是否准确及使用的计量器具情况进行了检查,朝阳市计量测试所检定人员现场依法对当事人正在使用的4台燃油加油机的8把加油枪进行检定并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这8把加油枪的检定结论均为不合格。
根据专项检查的程序,2020年8月24日立案,查明当事人在2020年6月30日后,私自改动了所有燃油加油机主板,到8月21日执法人员检查时为止,当事人使用的8把加油枪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0.30%,误差最大的为正偏差2.07%,最小的为正偏差1.35%。
为什么有这样的误差?
“谜底就是违法分子比较狡猾,作案手段比较隐蔽,他们在加油时,要么偷换计量装置主板;要么破坏计量芯片等计量准确度;要么是闻风而动,知道要检查,立刻断电,一断电所有数据归零,无法查出数据……但我们科学执法,经常会排查式突击检查,不给违法分子时间作弊。我们锁定不法分子,对其进行严厉查处、严肃追责,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田队长表示。
“接下来,将加大对辖区加油站的检查力度,逐步实现检查全覆盖,持续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努力推进信用计量体系建设,进而营造守信经营、公平公正的成品油计量环境。” 田队长坚定地说。
经查明,2020年7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获不法分子违法所得1305622.1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参照《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05,622.18元;没收被破坏准确度的4台加油机。
精准打击“偷油老鼠”等非法行为推进《计量法》修订
中国经济网观察,此案例反映的违法经营者用改动加油机主板的手段致使消费者加油“缺斤短两”的现象,在行业内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市场监管部门也在尽最大努力保障消费者权益。
然而此案只罚款2000元,很多消费者向中国经济网记者反映,处罚太轻。
针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阜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涉事加油站罚款2000元,法律适用是准确的。
“《计量法》作为规制计量活动的基础法律,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但并未规定处罚幅度。阜新市场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该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计量法》自1986年制定实施,至今已经三十多年。相较科技的飞速发展进步和复杂的市场交易活动,其中很多法律规范已经不再适应。现实中确实存在着违法成本较低、执法手段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亟需实质性修订,从而更好满足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对计量工作的实际需要。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启动有关修法工作,推进《计量法》修订,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1年10月征求意见稿)》。
“同时,为解决计量行政处罚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向全国人大法工委请示进行指导答复。相信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对计量违法的规制力度会不断加强。”该负责人对未来充满信心。
消除各领域“缺斤短两” 现象 形成计量监督社会共治格局
事实上,近年来,为加强计量监管,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20年10月,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进一步完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持续开展加油机、集贸市场电子秤、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水表、电表、燃气表、热量表)等计量检定以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等民生计量工作。同时,积极关注一些新业态、新技术对计量监管的挑战和机遇,研究做好技术和政策储备。
而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推进“铁拳”行动。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一些不法加油站采用修改加油机集成电路等科技手段进行计量作弊等更加隐蔽的违法行为进行研究摸索,已经查处了一批案件。
“目前,正在就部分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积极探索和积累经验。市场监管部门将持之以恒地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行为,努力发挥综合执法优势,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为形成社会共治理局面,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在加油时注意加油机上是否张贴有效的强检标志,如果发现加油数量异常,留好发票,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接下来,将加大对辖区加油站的检查力度,逐步实现检查全覆盖,持续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努力推进信用计量体系建设,进而营造守信经营、公平公正的计量环境。”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