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记者李兆娣)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举行专题集体采访活动。在采访中,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国完成造林5.45亿亩,退耕还林543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23.0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6.1%,治理沙化土地1.5亿亩。
“十三五”期间 治理修复废弃矿山400多万亩
自2018年机构改革,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是自然资源部的重要职责。
为落实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廖永林说,自然资源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滨海湿地保护、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以及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制度性的文件。林草系统全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了500亿元在祁连山等地区开展了25个山水林田湖草的一体化保护修复重大工程。2021年启动了“十四五”的第一批项目,自去年以来还实施了13个以红树林保护修复为主要内容的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同时实施了渤海综合治理和海岸带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整治修复岸线1200千米,滨海湿地34.5万亩,治理修复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400多万亩。”廖永林说。
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生态修复
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首先,廖永林认为,“要因地制宜,通盘安排未来生态退耕、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科学确定并带位置下达绿化任务。对‘三调’发现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宜沙则沙原则,逐步进行调整。”
“生态保护修复还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比如,廖永林强调,针对海岸线的生态修复,首先要把海洋动力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然后是海洋生态的生物多样性问题等。
此外,廖永林认为还将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来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形成不同的模式,体现谁保护、谁受益,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修复。”
在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方面,廖永林表示,“将继续配合立法机关推进矿产资源、草原法、自然保护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立法或者修法工作,特别注意加强现在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的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和标准,与各地一起不断探索,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强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原因,大都来自对资源的过度开发、粗放使用。”廖永林指出,要积极强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下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初现成效。2018—2020年,共消化2018年以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69.42万公顷(1041.3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9.34万公顷(290.1万亩)。因此,廖永林强调,要“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此外,还需要持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推进海洋资源合理利用、强化综合政策引导。
为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下一步,我们将同有关部门一起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廖永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