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4日讯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针对今后一个时期化肥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提出优先保障产能60万吨/年(实物量)以上重点化肥厂供应国内市场化肥的生产用能指标及能源供应,对存量化肥产能在煤炭消费控制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化肥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特殊商品,保障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受生产成本推动、国际市场传导、社会库存较低等因素综合影响,国内化肥价格明显上行,氮磷钾等主要品种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较大。
为保障化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协调调度,优先保障化肥企业原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供应;要提高化肥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要优先保障产能60万吨/年(实物量)以上重点化肥厂供应国内市场化肥的生产用能指标及能源供应,对存量化肥产能在煤炭消费控制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允许磷肥企业在磷石膏年度控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调整平衡企业月度、季度间新增磷石膏考核指标;要强化储备调节作用及时投放钾肥储备,鼓励引导本地区化肥生产流通企业保障国内市场供应,严格按照最新规定对进出口化肥实施法定检验;要全力畅通供应国内的化肥运输配送,落实好农用化肥运价优惠政策,确保散装钾肥运输所需敞顶箱配用量,积极保障进口化肥海运需求;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化肥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大在重点产粮区的运销备肥力度;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化肥市场流通秩序;要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倡导有机肥替代化肥;要形成化肥调控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省级相关部门要经常开展会商,分析研判化肥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