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存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的企业。9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通报了7个典型案例,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大冶有色”)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中国黄金集团滇桂黔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大冶有色环境污染严重
位于湖北黄石的大冶有色为中国有色集团二级企业,主要从事铜开采、冶炼和加工,具有年产30万吨阳极铜、60万吨阴极铜及年处理20万吨废杂铜生产能力,是我国五大铜原料基地之一。
2021年8月,中央第六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大冶有色进行督察发现,大冶有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且敷衍应付整改。
据悉,早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便有群众举报大冶有色冶炼厂污染严重。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属实,责令大冶有色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2017年以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更是先后7次约谈或发函督促大冶有色整改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公司都敷衍应付。
2018年以来,大冶有色已因环境违法被当地有关部门立案处罚12起,处罚金额达877.6万元。天眼查信息显示,2021年8月20日,大冶有色因冶炼厂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运输车等工程车辆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刚被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此次现场检查发现,大冶有色冶炼厂废杂铜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竖炉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阳极炉烟气无组织散逸明显,厂区烟雾弥漫。阳极铜冶炼车间熔炼炉烟气收集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烟气大量泄漏。转炉车间虽建设烟气收集处理设施,但因厂房老旧无法密闭,转炉开放式生产,收集效果很差,生产过程中烟气无组织排放十分突出。
污酸处理车间设备锈蚀严重,大量含重金属的污泥和废水跑冒滴漏进入雨水管网。对污酸车间厂区外排雨水采样监测发现,砷、铅、镉浓度超有关标准排放限值的33.6倍、18.84倍、8.12倍。在线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冶炼厂制酸尾气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均值超过有关排放限值达2161次。
除环境污染严重外,大冶有色还存在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如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但大冶有色赤马山铜矿自2015年停产至今,尾矿库一直处于停用状态,未按要求完成闭库治理。且至督察组进驻时,闭库和生态修复都未动工。而距离长江干流仅800余米的大冶有色丰山铜矿尾矿库,则将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
中国黄金集团9家企业环境责任缺失
环境问题严重的还有中国黄金集团。天眼查显示,中国黄金集团为A股上市公司中国黄金控股股东。
2021年8月,中央第七生态环保督察组对中国黄金集团督察发现,其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地的13家矿山企业中,9家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据悉,滇桂黔区域是珠江、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拥有世界上最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域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恢复治理难度巨大。同时该区域矿产资源富集,中国黄金集团在云南、广西、贵州分别布局有3家、7家、3家矿山企业。
环保督察组指出,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广西贵港市金地矿业、云南黄金新平分公司、广西贺州市金琪矿业等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广西凤山县宏益矿业、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金秀茂源矿业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违反重点功能区要求问题突出;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贵州省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贵港市金地矿业等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比如,在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方面,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环评批复要求利用现有露天采坑作为废石场,但该公司违规建设总占地约16公顷的4个废石场堆放废石。本应于2020年前基本完成的选排场地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任务,截至目前仍未完成。同时,公司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存在废石场截洪及挡渣设施不完善的情况,2020年矿渣被冲入麻洋河支流河道,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
中国黄金子公司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金矿采选项目也有痼疾。督察发现,凤山天承黄金矿业超标排放含砷废水造成地表水污染,2011年当地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但该公司直至2019年才开始实施后评价相关措施。目前,周边地表水砷浓度及地下水砷浓度仍超过相关标准限制。
“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对于此次集中通报典型案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表示,对于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