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近日,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我市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4个大类37个小类118个品目。
《方案》将适宜丘陵山区地形地貌特点及农业产业发展亟需的农机新产品、通过专项鉴定的产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纳入补贴范围,同时鼓励区县将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列入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区县自行确定。
《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方面,选择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大中型、复式作业机具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其中通用类机具的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提增幅度控制在20%以内。对市内保有量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或档次逐年降低补贴测算比例,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至15%及以下。
此外,针对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记者 赵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