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带走当天,他仍在收钱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1:22:11 中财网 |
8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披露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贾绍学案细节。
报道称:“贾绍学在被纪委监委带走调查的当天,仍在收受下属送给他的钱款。”
贾绍学(资料图)
据官方简历,贾绍学生于1966年7月,历任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石羊塘派出所所长,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副局长、城北派出所所长等职。
2006年,贾绍学任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政委(副处级),后同时担任覃塘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2012年任覃塘区副区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贾绍学调任贵港市港南区副区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至2019年12月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介绍,贾绍学在担任覃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就在查扣的走私物品中动起了歪脑筋。
他伙同时任覃塘公安分局局长黄某、干警胡某某、黄某某、韦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处置查扣的走私物品中,串通买家及评估、拍卖公司,通过压低走私物品的评估价格、拍卖公司控制拍卖程序等方式,获取走私物品实际成交价及拍卖价格之间的差价,私分了差价款337万多元。
“一开始,我对这些差价款的产生和使用也是忐忑不安,但在种种原因之下,自己变得默认、放纵,变得麻木不仁,不以为然了,最后变得理所当然了。”贾绍学说。
此外,贾绍学还甘当涉黑犯罪集团的“保护伞”。许某某黑社会犯罪团伙以开赌场、经营宾馆、房地产开发等获利,该犯罪团伙在贵港为祸20多年,背后就有贾绍学等人徇私枉法甘当“保护伞”。
为了拉拢与覃塘公安分局领导的关系,许某某犯罪团伙骨干李某向贾绍学借钱,承诺每月给3分利息,贾绍学放了60万元贷款给李某,每月坐等收利息;2014年,贾绍学把公安分局的项目交给许某某黑社会犯罪团伙来做,收受李某送上的钱款20万元。
此后,贾绍学对许某某、李某的事有求必应,甚至接受请托为其涉及的刑事案件说情打招呼,帮助其不断逃避法律制裁。在犯罪团伙的楼盘开业时,许某某等人还通过贾绍学请来了覃塘公安分局班子领导参加宴会,甚至有警察为楼盘维持治安秩序。
“哪个下属送,可能不记得,但是哪个下属从不送礼,我肯定记得,不送的,工作能力再强,提拔的时候,我都不会考虑提拔他。”贾绍学说。
2012年至2019年案发,多个年关节点贾绍学都在忙着“收钱”,下属送来的礼金共计19.8万元。
在看到曾经的同事时任覃塘公安分局局长黄某、时任覃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某鹏被带走调查后,贾绍学仍然不知敬畏,不收手、不收敛,甚至在贵港市纪委监委将其留置的当天,他仍在收受下属送来的钱款。
“无脸见江东父老……犹如一场梦,一场漫长的梦,我现在才如梦初醒……面对几十年前入党宣誓的党旗,面对头顶的警徽,现在我能做的只是深深的忏悔”贾绍学忏悔道。
贾绍学简历
贾绍学,男,壮族,1966年7月出生,广西贵港人,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3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9.03—1992.09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公安局奇石派出所民警(1989.07—1989.10在广西玉林地区公安干部学校学习);
1992.09—1996.06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民警;
1996.06—1997.06广西贵港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民警;
1997.06—1998.07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1997.1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专科公安管理专业毕业);
1998.07—2000.03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队长;
2000.03—2001.05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石羊塘派出所所长;
2001.05—2003.01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石羊塘派出所所长(1999.09—2001.12在广西区党校业余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1—2006.11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副局长、城北派出所所长(兼);
2006.11—2011.01广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政委(副处级);
2011.01—2011.05广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1.05—2012.04广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处长级);
2012.04—2012.05广西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处长级);
2012.05—2016.05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09—2013.12在广西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社会学专业学习);
2016.05—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12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