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扬州市召开第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发布会。扬州市医保局副局长李晓钟介绍,扬州对市区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预付。
李晓钟介绍,为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和收治医院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治疗,扬州保证医保资金供给。联合市财政部门,对市区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预付,首批预付1亿元。
扬州还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结算,并将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参照甲类目录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此外,扬州大力推进“网上办”“线上办”等便民举措,积极鼓励并支持已开通运行“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为患有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参保人员提供规范、高效的线上医疗服务。参保人员线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线上支付渠道予以划卡结算。
(记者 崔佳明 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