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悉,湖北省武汉市等9个鄂东城市生态环境部门近日共同签订《武汉城市圈城市生态环境合作协议书》,聚焦共同发展、一体保护,明确用3年时间,建立覆盖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的城市圈污染联防联治、共治共保、科学研究、安全保障、政务服务等机制。
根据协议,武汉城市圈城市将逐步统一新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要求,统一现有企业和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到2023年,在武汉城市圈统一实行最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同时,积极开展武汉城市圈区域颗粒物、臭氧污染成因分析研究,系统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联合治理。
针对长江、汉江、通顺河、梁子湖等城市圈内跨区域河湖水质改善问题,探索建立奖惩结合的上下游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核算奖惩资金,助推流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建立流域共治机制和上下游协调联动机制,实施城市圈内河湖全流域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结合河湖水环境问题实际,协调推动河湖排口排查整治、水质监测系统建设、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实施。
杨海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