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5月15日沈阳发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快速启动为期1个月的进口冷链食品、零售药店集中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零售药店4232家,发现348家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存在问题,已全部责令改正,关停整顿144家严重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店。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552家次,全覆盖5家首站定点冷库和34家非定点第三方冷库,检查自备自用冷库238家、销售终端188家。对冷链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未设立专区、“三证一码”索要不全等问题采取果断措施,2家销售终端被关停,13家自备自用冷库的进口冷链食品被下架封存。
自5月18日开始,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局力量,迅速成立50个督导检查小组,对全市零售药店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对零售药店主要进行“五查”。查退热类药品(农村地区为退热类、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是否进行身份查验并实名登记;查是否使用食药监管APP填报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是否即售即登,即登即报;查工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每日上岗前是否测量体温并填写记录,是否着工作服等;查营业场所是否通风消毒并记录(要求至少上午、下午各1 次);查是否对进店顾客进行测温并要求扫码及规范佩戴口罩等。
对进口冷链食品主要进行“十查”。对首站定点冷库,查“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查“三证一码”;查“双人双锁”;查两支队伍(专队作业人员、专班工作人员)运行和防护;查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录入是否应入尽入。对非定点第三方冷库,查是否违规存放进口冷链食品。对自备自用冷库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终端,查“三证一码”;查通过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是否“应赋码尽赋码”;查是否实行专区销售、专区标识;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与其他食品混淆存放或销售。
广大市民如发现零售药店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总台记者 闫崎峰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