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玉溪市通海县在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不动真碰硬,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实际上杞麓湖水质并未得到改善。
一、基本情况
杞麓湖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境内,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流域面积354平方公里,是通海县的“母亲湖”。由于流域内蔬菜种植面积居高不下,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杞麓湖水质长期为劣Ⅴ类。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均严肃指出该问题。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要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但2018年以来,杞麓湖水质恶化趋势依然较为明显。
二、主要问题
(一)重截轻治,环湖面源污染依然严重
根据《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3亿元在杞麓湖周边建设了环湖截污工程,用于收集入湖的农田尾水、养殖废水、企业排水以及地表径流区初期雨水。督察发现,这些环湖截污工程与入湖河道、沟渠之间均建有连通闸门,由于没有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截流起来的污水在雨季又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实际上成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摆设。
现场抽查发现,万家大沟调蓄沉淀塘等9处污水汇集点内水质浑浊不堪,有的甚至呈黄绿色,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为劣Ⅴ类。调阅资料发现,2021年4月5日至6日下雨期间,杨家营、岳家营、义广哨、海东2号、龚杨等截污沟均开启了与主要入湖河道连通的闸门,将大量污水直排杞麓湖。此外,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全线贯通的环湖截污工程至今未全线贯通,部分区域农田尾水仍直排杞麓湖。
(二)急于求成,水质提升工程治标不治本
《云南省杞麓湖“一湖一策”方案(2018-2020)》显示,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通海县委、县政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这些问题,在生产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种植结构未能有效调整的情况下,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万亩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35.3万亩。眼看着2020年水质恶化趋势明显、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通海县委、县政府才相继召开会议研究上马水质提升工程,于2020年3月至12月间,投资4.85亿元,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累计日处理能力33.1万立方米,期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督察发现,这些水质提升站主要是从杞麓湖取水,经臭氧净化后再排入杞麓湖,而不是对环湖截污工程截流的污水进行治理。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就在与3号水质提升站一路之隔的截污沟内,污水COD浓度高达79毫克/升,比杞麓湖平均COD浓度高出近30毫克/升。这种放着入湖污水不治理,而对局部湖水水质进行简单治理的做法,对于1.45亿库容的杞麓湖达不到有效治污的目的。
(三)弄虚作假,干扰国控点位水质监测
深入调查发现,玉溪市以生态补水名义,投资2650万元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从大龙潭引水入湖;通海县假借增强水动力、增加水循环之名,投资2093万元,建设5条长1.5公里至4.5公里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其中,生态补水工程、1号水质提升站、4号水质提升站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出口,均位于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周边700米左右。玉溪市还投资2300万元,用PVC双面涂层防水布,在湖心国控监测点周边建成内外两圈U字型柔性围隔工程,共计长约8公里、深约4至8米,内圈距监测点最近222米,外圈距监测点最近697米,从而在监测点周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水域,以达到防止好水流出去、差水流进来的目的。
上述人为干扰措施实施以后,2020年四季度,杞麓湖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位COD平均浓度由三季度的52毫克/升骤降至40.3毫克/升,造成杞麓湖水质改善的假象。
三、原因分析
玉溪市监督指导不力,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通海县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方式优化、污染治理方面不担当不作为,政绩观扭曲,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干扰水质监测。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杜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