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记者徐 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1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知》,于4月7日已经下发至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求相关部门于4月30日前完成领域上报工作。这标志着2021年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正式启动。
2018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中国标准研究院作为工作机构连续两年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高效建立了工作机制与平台。现有企业标准评估工作已经覆盖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184个产业类别的上千个产品和服务种类,制度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初步建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等多份文件,都提到要继续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20年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的重点领域征集工作,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一了产品及服务类别要求。2021年重点领域征集工作将在已有领域之上,进一步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围绕消费升级、节粮减损、乡村振兴、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发展等重要任务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向全国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11个部委广泛征集重点领域建议。重点领域征集工作的开展,标志着2021年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正式启动,也预示在“十四五”期间,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将为我国标准和质量提升,提供持续和全面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