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沪苏浙皖人民政府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被列为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重点合作事项,因此,做好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百姓幸福感、获得感意义重大。
强化长三角产品质量监管一体化之意义
一是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有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持续健康转变,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强化终端产品的质量监管,无疑是最有效最快速推动企业改进工艺、改善技术、提高质量的手段。长三角地区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有利于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深化分工与合作,助推企业从内而外的升级提升。
二是探索一体化监管模式,有助于破解产品监管困境。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电子商务逐渐取代传统的直销、代销、经销、目录销售、电话销售等销售形式,经营主体由传统的代理商、店铺等转变为批发市场、网销平台、企业工厂等。产品质量监管也随之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领域和新挑战。长三角地区强强联合、互通有无,有利于破解这些困难和挑战。
三是统筹产品质量监管,有助于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沟通协调,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合作,形成“互联互通、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从加强信息互联、加强监管资源共享、推进结果互认、强化风险监测合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协作等方面,开展探索和交流,有助于形成新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共同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产品质量监管先行先试情况
《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明确,建立完善连通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减少行政资源浪费,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共用,推进智慧监管、高效监管;建立完善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专家人才资源库,加强监管业务交叉培训,互派专(兼)职教师授课讲学,共同为长三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研判、风险评估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及时共享各地监督抽查信息,实行监督抽查结果互认,对6个月内经长三角区域省级监督抽查的同一产品(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均不再重复抽查。
2019年以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进一体化进程,建立了长三角区域产品质量信息互通机制,建设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体化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已录入8000余批次抽查信息;2019年,抽查学生服产品243批次,合格233批次;2020年,组织安全帽、电线、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童车4类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共抽查772批次,不合格59批次;制定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一目录,对8个大类600余种产品名称和分类进行进一步规范;建立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专家库,入库机构116家、技术专家428人。
关于长三角一体化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要加强组织机制建设,成立产品质量监管联盟。建议在当前《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建设,成立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联盟组织,从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等方面,明确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架构;定期召开产品质量监管联席会议,加强调研和沟通交流,实现信息互通;签署产品质量监管合作协议,对个别地域临近或者产业交叉的地市县区,可以签订更为详细的合作协议,在产品抽检、问题产品后处理等方面统筹合作。
二要运用信息智能手段,联通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建议筹建产品质量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加强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监管的相关信息,比如,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行政执法、专利情况、商标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社会信用公示等各类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分析,为行政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为企业日常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对象情况不清等若干问题。
三要强化监管信息互通,共享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建议按照“五统一”方式开展重点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促进业务工作融合。同时,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排查系统性、区域性和苗头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共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协同处理。建立区域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提高共同应对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联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推进行业协会协作,填补产品质量标准空白。长三角地区部分产业存在交叉重合,很多行业协会存在巨大的合作空间。长三角一体化最先体现在经济一体化,产业链合作、行业规范和自律都大有文章可做。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出现了很多产品没有标准可依、产品标准滞后、产品质量风险指标缺失等问题,可通过行业协会的协作,推动标准制修订等工作,解决产品质量的标准问题,引领和规范新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