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立法会议员黄碧云再被警方拘捕,涉干扰立法会委员会选举
时间:2021年04月10日 09:54:28 中财网 |
黄碧云资料图 图自港媒
据香港文汇网报道,去年参与揽炒派所谓“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香港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及黄碧云,其中尹兆坚目前仍在扣押中、黄碧云则暂准保释。两人再因去年10月于立法会选举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选举中,违反香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十七条,于9日被香港警方落案控以一项“藐视罪”,案件将于13日提堂。
据了解,尹兆坚及黄碧云被起诉的一项藐视罪,涉及去年10月16日立法会事务委员会中发生的事宜。翻查数据,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当日选举主席,秘书处发现投票议员为40人,但票箱内有41张选票,令选举须重新开始。
主持会议的何君尧在当日傍晚会见记者时表示,经翻查监控视频,发现时为民主党议员的黄碧云在同日较早前举行的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选举期间带走一张选票,而该选票颜色与环境事务委员会的选票颜色相同。
何君尧续说,在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选举时,坐在黄碧云身旁的尹兆坚将这张选票连同自己的选票分开两次放入票箱,以致收回的选票较派出的多。其后会议已作出快速补救,在第二次的选举中派出和收回的选票都是40张,成功选出主席。
尹兆坚投票两次的监控视频截图 图自香港文汇报
何君尧当时批评尹黄两人干扰选举,质疑黄碧云和尹兆坚涉嫌违反香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并涉嫌犯盗窃和串谋行骗罪,并以个人身份报警,及向警方提供包括相关的立法会监控视频录像带等证据。警方当时将案列作“求警调查”案处理。
警方9日证实,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人员就上述案件经进一步调查后,昨日分别向姓尹男子及姓黄女子控以一项“藐视罪”,案件将于下周二(13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香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十七条“藐视罪”,凡任何人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或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港币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