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嘉旖
长江,奔流不息的汩汩江水,滋养哺育着近百种鱼类,造就了丰富的生态系统。但前些年,粗放式发展模式下,母亲河曾陷入“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休养生息,迫在眉睫。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为更好落实相关要求,这个春天,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并于昨起正式施行。
在专家学者看来,长三角协同立法是从生态系统性、流域系统性出发,来修复整体生态。回溯决定从动议到出台全过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用“小快灵”来形容,“整个过程只用了两至三个月,四地在关键条款上完全一致,简短实用、可操作性强,有助于法律条文更好落地”。
船舶:航行记录“一键查询”,四地数据共享
东海之滨。东经122°15′、北纬31°41′36″、北纬30°54′,围合成了框型区域。这是农业农村部新设的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在原有禁捕区基础上向东扩延了2000多平方公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都成了“管理方”。
为更有效打击违法捕捞行为,上海正加紧布设光电雷达监控系统,通过船只运行轨迹来判断有无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船只应当匀速通行,如果在某个点位静止,就极有可能进行违法作业,执法部门就可以登临检查。但同一区域内,渔业、渔政、交通、海事等部门雷达数据流转仍存在堵点,省际间执法信息仍不够畅通。
此次协同立法中,健全非法捕捞闭环监管长效机制成为共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说,覆盖三省一市的船舶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渔船动态监管平台、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平台等均被写入法律条文之中。借助“一网统管”等优势,长三角未来将建立健全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响应和处置机制。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晓明认为,协同立法的目的正在于“追根溯源、系统治疗”。试想这样一幅画面:将来,每一条航行在长三角水域范围内的船只都将被平台精准捕捉,从航行记录到业务经营范围,四地执法部门都可“一键查询”,真正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水产:每条鱼都有“出生密码”,实现全流程溯源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不仅要打击违法捕捞等行为,更要加强末端管控实现倒逼,从人们的餐桌抓起。“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这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眼中禁捕要达到的成效。
协同立法中,四地人大明确,要共同建立覆盖长三角区域的水产品市场流通追溯监管平台。在崇明区最大的农贸市场兴桥菜场,一个基础版的溯源体系初具雏形:所有进入市场的水产品必须出具严格的“出生证明”,从进货地点到海洋捕捞船只证明,所有相关票证都要一一查验,身份存疑的水产品一律禁止销售。
长三角汇集各方之力要打造的水产品溯源体系将是“升级版”——实现全流程数字化。这意味着,不久之后,餐桌上的每条鱼都拥有“出生密码”,从哪个养殖场诞生、途经哪些地方,所有信息都将在这个平台上一览无遗。
渔民:退捕上岸,从“捕鱼人”变为“护鱼人”
十年禁捕,改变的不仅是市场、餐桌,更关涉一群人最现实的生计。大批渔民退捕上岸,他们未来靠什么生活?生产生活方式如何转变?
与农民承包土地种植粮食类似,渔民也是“划片作业”。退捕上岸后,这些熟悉了水上生活的渔民们如何能在短时间内适应岸上生活?四地人大在立法时不约而同考虑到了这一问题。在渔民就业指导方面,四地人社部门将为他们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优先安排就业困难的退捕渔民从事公益性工作。
实践中,已有不少曾经的“捕鱼人”变为如今的“护鱼人”。凭借着丰富的水文知识,有的渔民加入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有的渔民加入执法大队,跟着渔政执法船去巡逻;还有的渔民成了河道保洁员。在熟识的水域里,他们又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定位。
为支持渔民转产安置,四地相关政府部门还将做好渔民生活困难兜底保障,并统筹整合相关资金。譬如,安徽省相关部门将做好渔民低保、医保、临时救助等工作。
上海自2018年起全面完成退捕任务,提前两年实现长江上海段全流域退捕,做到了“5个百分百”,即渔船捕捞许可证100%回收、退捕渔船100%拆解、捕捞网具100%回收销毁、退捕渔民100%纳入社会保障、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100%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