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又到了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黑龙江省秸秆禁烧期将持续至2021年5月15日,其间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
受2020年秋季以来气象条件影响,黑龙江省多地降水降雪量较大,秋收、春耕时间较短,禁烧管控压力较大。
为落实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要求,禁烧期间,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借助卫星组进行24小时监控;各市地借助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力量进行无盲区监管。全省上下持续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督查巡查。针对发现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及秸秆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人员进行处罚,并对相关县(市、区)扣拨资金(罚款),追究责任。
今年春季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也已开展。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组成帮扶督查组,按强化督查、重点督查、抽查督查三类区域进行分类管控。督查巡查期间,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全覆盖督查巡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隐患消除。
在“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基础上,对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及重点县(市、区)进行重点管控,对秸秆未离田、未深翻、大机械无法作业、浅土层无法深翻等地块进行重点管控。紧盯“第一把火”,严格采取扣拨资金(罚款)、责任追究、全省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进行惩处。 见习记者李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