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西城法院通报称,近些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日渐增多,以涉及网红奶茶、炸鸡品牌为主的餐饮行业特许经营纠纷最为多发。
从通报内容来看,涉“网红品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多发,一方面是因为加盟方签约不谨慎,轻信广告,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考察便冲动签订了合同。一旦经营不善,或者利润未达预期就要求解约退费。另一方面也有特许人不如实披露、夸大宣传,不积极履行培训、配货等合同义务以及合同约定不公平导致出现纠纷。
如今,网红经济盛行,加盟“网红品牌”成为许多经营者生财致富的重要选择。高流量曝光带来的高辨识度,让各类加盟者蠢蠢欲动,信心百倍。同时,看似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标准化原料和操作规范,也降低了经营的门槛。
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网红品牌”缺乏足够的产品力,品牌商“重加盟而轻管理”现象严重,在吸引投资者加盟时更不乏夸大宣传与虚假宣传。这其中,各类餐饮“快招公司”泛滥,最应该引起重视。
所谓“快招公司”,就是短时间内利用各种手段包装打造出一款品牌“爆品”,大规模快速招商,获取巨大加盟费等利益。这类公司往往会注册一些公司,借着大品牌的名头宣传。其中又以各类奶茶、炸鸡、小吃等小项目、小投资、关注度高的品牌为主。
对“快招公司”而言,搜索引擎推广是其主要引流方式之一,制作一些与官方品牌类似的网站,诱导填写个人信息,再由专人对接。有的“快招公司”还会为自己的品牌检索购买广告,投资人搜索后,这些“快招公司”的信息,往往就会排名靠前。
以奶茶品牌为例,正牌鹿角巷门店只有一百多家,山寨门店却有几千家。喜茶不开放加盟,但是网上加盟信息却铺天盖地。想加盟正牌一点点奶茶,却不知道哪个才是官网……这种乱象的出现,都是“快招公司”的“功劳”。
“项目处于风口期,小投资大收益”是“快招公司”的惯用伎俩。“快招公司”喜欢瞄准处在风口期上的项目,利用法律的漏洞和投资者的无知打擦边球,把品牌名字、VISI设计、菜品等等模仿得几乎一模一样,这样就可以在极低的成本下搭上正牌的便车一飞冲天。
此外,合同设置、选址服务、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同样是“快招公司”善于动手脚的地方。总之让加盟者乖乖交钱为上,至于经营状况如何,与公司关系越少越好。
“快招公司”之所以能够“成功”,源于普通投资者在进入餐饮行业时,都希望以加盟的方式能让自己少走弯路。对于初来乍到的新人来讲,大品牌就是收益的保障。“快招公司”就是利用了投资者这种心理,手握一堆自身吹嘘的所谓大品牌,给了投资者手中的加盟费,挖下一个个深坑。
如何避免落入“快招公司”的全套?从餐饮企业角度,越早越全的注册商标是第一步。不仅是为了防山寨,还可以升级为一种品牌战略,有利于今后品牌扩展之路。另外,任何一款网红产品的突然爆红,都会吸引来模仿者,诞生山寨品。餐饮品牌一定要有维权意识,积极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护。
餐饮行业是“勤行”,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放弃“一夜暴富”、“快挣大钱”的思维,是避免落入快招公司圈套的第一步。在选择加盟品牌时,认真考察“网红品牌”的真实市场行情,详细了解特许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资源、品牌信息、服务能力等,认真研究特许经营合同条款。树立理性的创业观,理性投资、理性维权。(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