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记者 施晓娟) 又一年的“315”如期而至。历年此时,食品安全问题备受瞩目,而食品添加剂问题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食品工业的不断发展,食品添加剂已成为食品加工中不可或缺的基料,
然而,近年来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时有发生,让部分公众谈“添”色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对近一年中各省市食品安全抽检通报进行了梳理,发现在违规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铝、二氧化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超标问题出现频率较高。对此,专家表示,食品添加剂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适量、合规添加可为食品“增光添彩”。
“铝”见不鲜:正视食物铝残留风险
众所周知,粉丝、油条及烘焙食品都是老百姓喜欢的食品,但其明矾的超量添加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多年来,在各地的食品安全抽检中铝残留量超标问题屡屡出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部分不良厂商为追逐经济利益,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造成铝残留量超标。
据了解,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安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长期摄入铝的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铝虽含有毒性,但并非只要摄入就危害人体,要考虑到食品中铝的残留量、食用含铝食品数量及食用频次等因素。” 业内专家指出,淀粉制品、面制品、膨化食品等是铝摄入的主要来源,消费者特别是7岁至14岁的儿童、老年人及孕妇等人群应尽量避免摄入铝含量较高的食物。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面食“零”容忍
面食作为百姓餐桌上不可或缺的食品,其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范围不包括生湿面制品、发酵面制品,也就是说面粉、面条、饺子皮、混沌皮等生湿面绝对不允许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据了解,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造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市场监管部门人士表示。
二氧化硫:卖相好的食品要当心!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比如在水果、蔬菜干制,蜜饯、凉果生产,白砂糖加工及鲜食用菌和藻类在贮藏和加工过程中可以防止氧化褐变或微生物污染。
然而,部分不法商贩为了过度追求食物的鲜艳色泽和延长存放时间,过量使用二氧化硫,会使食物的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在过量食用后,人可能出现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不要过度追求食品的外观,如色泽过分鲜亮的黄花菜、雪白的银耳等。此外,按照国标规定,生产企业如果在食品中添加了二氧化硫,应该在食品标签上标识,消费者可通过研读食品标签辨认其中是否添加了二氧化硫。
专家:莫要谈“添”色变
其实,食品添加剂原本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其本身并非“洪水猛兽”,而是食品工业发展的象征。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发现,在食品中适量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可以接受的。
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认为,食品添加剂使现代食品丰富多彩。“使用食品添加剂是改善食品品质、保障食品安全、发展健康食品、促进食品创新的客观需要。”孙宝国强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将“美味”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