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蛋白固体饮料”涉事商家被罚200万,消费者获赔百余万
时间:2021年02月20日 07:58:32 中财网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月19日消息,曾将蛋白固体饮料“倍氨敏”虚假宣传为特殊用途奶粉,适合过敏体质宝宝的湖南永兴商家被顶格罚款200万元。63名该产品的消费者已获赔1029940.58元。
2020年5月,湖南永兴县5名家长反映其小孩在食用从该县爱婴坊母婴店购买的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产品“倍氨敏”后,身体出现异常情况。6月5日,湖南省通报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调查处置情况。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市联合调查组组长陈跃文表示,此次事件是经销商为扩大产品销售,对产品性能作夸大宣传的欺诈、误导消费事件。
报显示,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当事人承认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事实。5月28日,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向爱婴坊母婴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称,“倍氨敏”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系湖南唯乐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固体蛋白饮料。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湖南省永兴县母婴用品连锁店“某婴坊”、“妈咪某婴坊”从湖南唯宝商贸公司购进“倍氨敏”固体蛋白饮料1086罐,该连锁店经营者明知婴幼儿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奶粉需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仍在11家连锁店通过宣传海报、导购当面推销等方式夸大功效,对外宣称“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体质宝宝”,误导家长将其当作特殊用途奶粉购买喂食给过敏体质宝宝。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线索逐级交办至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检察院。5月19日,永兴县检察院对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职行为予以立案。永兴县检察院经调查后于5月28日向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1.依法查处“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的违法销售行为;2.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婴幼儿奶粉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依法监管,确保市场交易合法有序。
收到检察建议后,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顶格罚款200万元,将涉事产品委托生产商唯乐可公司、代理销售商唯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案查处,对生产商德恒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对涉及“倍氨敏”投诉的63名消费者进行调处,由经营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赔偿,已赔偿1029940.58元。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门对特殊食品、固体饮料等食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