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5日讯(记者朱国旺 杨奇奇) 2月5日,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今年药监部门将全力确保防疫产品安全,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做好出口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严格高效审批,确保防疫产品安全;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完善《条例》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政策引导、科学监管和优化服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风险治理,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精准施策,构筑风险防控坚实防线;坚持强基固本,加强标准体系、检查能力、检验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建设。
会议明确了2021年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工作,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做好出口产品质量监管;二是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各省局组织开展大排查;三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飞行检查,加强经营使用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四是充分发挥监督抽检作用;五是高度重视不良事件监测。落实企业监测主体责任,积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六是加强对创新审批产品的监管指导;七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法规宣传培训;八是持续提升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