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记者秦海峰)日前从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共新登记市场主体215.61万户,注销市场主体97.06万户,平均每年新登记43.12万户、注销19.41户,新设退出比为100:45,始终保持新设市场主体是退出数量的两倍以上。截至2020年12月底,山西省市场主体数达到283.5万户,与2015年底相比增长63.4%,平均每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率。其中:企业79.34万户(含私营企业71.78万户),增长101.5%;个体工商户194.53万户,增长54.7%;农民专业合作社9.63万户,增长14.8%。私营企业增幅最为明显,是5年前的2.18倍。
据介绍,2014年3月以来,山西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大大改善了营商环境。一是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投资热情。二是“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90%以上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三是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出台实施了《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住所申报登记制。四是实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在“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将国家层面的整合证照事项全部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全面实行“三十证合一”。五是持续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通过取消名称预核准环节、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网办、大力压减申请材料、实行审核合一制度等一系列举措,2020年底前,实现省、市两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六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太原、晋中、综改示范区试点开展了“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是国务院部署的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外,唯一主动开展试点工作的省份,截至2020年12月底,已按改革要求办理涉企经营许可5.45万件,惠及市场主体4.49万户。
下一步,山西将通过放宽“准入”、助力“准营”、便利“退出”、扶持个体经济发展等务实举措,力争到2021年底,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20万户,到2025底,总量突破40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