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释决定上诉至终院,要求紧急开庭
(观察者网讯)就黎智英获准保释的决定,香港律政司12月24日正式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据《星岛日报》、“东网”等多家港媒报道,律政司24日提交写明“紧急(URGENT)”的上诉文件,要求终审法院进行紧急聆讯,并可在公众假期开庭。
与此同时,律政司希望申请临时命令,要求终审法院在等候处理上诉许可期间再度羁押黎智英。
消息称,律政司就黎智英的保释申请已定于12月29日早上10时在终审法院开庭处理。
12月23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的黎智英,被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
裁决出炉后,香港律政司随即表示将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并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35条,要求法庭在等候上诉期间将黎智英继续羁押。李运腾以没有权限作出有关决定为由,拒绝律政司要求。
当晚,黎智英离开高等法院羁押室回家。
23日晚,黎智英离开法院 图源:东网
香港特区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此前表示,律政司就保释申请上诉至终院史无前例。但他也指出,律政司在上诉时,必须证明法官李运腾批准黎智英保释的决定,涉及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论点,或涉及实质及严重的不公平情况。他坦言,这绝非易事。
全国港澳硏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赞扬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不过,若律政司上诉失败,傅健慈建议特区政府考虑引用香港国安法第55条和第66条,将黎智英移送内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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