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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在北京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处长白文杰介绍,北京市高度重视标准建设,目前已经建立了由“两个层次、九个重点领域”构成的生态环境标准新体系,涵盖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111项,有力支撑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强力助推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在北京市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的过程中,生态环境标准是重要的“幕后功臣”。白文杰表示,就像运动员追求更好的成绩一样,北京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也在努力朝着“更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更匹配环境保护发展、更衔接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建设和体系”的目标靠近。
北京市最新版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中的“两个层次”,分别为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以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体;非强制性标准包括监测方法标准、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管理标准。
“九个重点领域”则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大气环境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核与电磁辐射以及其他等九个领域。其中,应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生态保护为今年扩展的两个重点领域。
白文杰表示,随着行业技术水平升级、环保水平不断提高,北京市将持续关注标准的适用性,适时修订,不断完善,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关键词: 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