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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终止收购8家公司股权,追讨5亿元预付款及利息。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7个月后,大北农与正邦科技“撕破脸”。
9月30日晚间,大北农公告称,公司于9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终止收购的议案》,并于9月2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交易对方返还预付款、支付相应利息及承担相应违约金等。
据公告,2022年2月27日,大北农与正邦科技及相关方签署《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收购正邦科技旗下的德阳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丹棱正邦饲料有限公司、重庆广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及收购其旗下的云南广联畜禽有限公司、昆明新好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大鲸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正邦畜牧有限公司、云南广德饲料有限公司5家公司51%的股权(统称“标的公司”),交易价格暂定合计约为20-25亿元
大北农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于2022年3月1日向正邦科技支付了股权转让预付款5亿元,同时正邦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股权及该等标的公司下属纳入合作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股权均质押给公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及其原因,大北农称,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正邦科技支付了预付款人民币5亿元并推进完成了本次交易的反垄断审查。但是,在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过程中,经公司多次要求,正邦科技方面未能充分配合导致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无法出具,对公司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其次,正邦科技方面拒绝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配合公司人员参与过渡期的管理工作。另外,正邦科技在收到公司支付的5亿元预付款后,也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预付款用于清理对标的公司的债务。针对上述问题,经公司与正邦科技方面多次沟通均未能得到解决。
大北农表示,正邦科技方面的上述行为严重阻碍了本次交易的正常推进,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此前各方达成的共识,经公司与正邦科技多次沟通,上述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对方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进而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大北农称,鉴于上述情况,《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先决条件一直未能满足,为维护公司利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尽快采取相关措施要求交易对方返还公司已支付的5亿元预付款、支付利息及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等。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并要求交易对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利息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
大北农表示,考虑到本次收购项目持续时间已超过半年,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并于9月2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要求交易对方偿还公司支付的5亿元预付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要求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林峰以及相关标的公司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质押股权行使优先受偿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