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一帆 8月11日,ST海航(600221.SH,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去年12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8月10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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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此消息影响,8月11日开盘,ST海航一字涨停,截至当日收盘报1.38元/股,当前总市值约459亿元。除此之外,去年同期遭立案的ST基础(600515.SH)、ST海投(000616.SZ)虽尚未披露处罚结果,但其股价也均获涨停。
《告知书》称,经查,海航控股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海航控股属于前述“单体公司”,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团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海航控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
在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方面,证监会认为,海航集团、北京集信等 65 家公司构成海航控股的关联方。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海航控股与海航集团等上述关联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2,849 笔,金额 1,652.15 亿元,其中资金拆借为 1,384.57亿元、对外担保资金扣划 184.79 亿元、放弃债权 74.79 亿元、承担债务 8 亿元。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海航集团的要求和安排下发生的,均没有商业实质,属于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构成资金占用。
其次,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方面,经证监会调查,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航控股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 197 笔,担保金额合计 395.73 亿元。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表示,对ST海航违规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事项的违法行为,谢皓明、徐军、刘位精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栋、张鸿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ST海航违规披露担保事项的违法行为,谢皓明、徐军、刘位精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明、张志刚、赵国刚、萧飞、马志敏、李晓峰、孙栋、张鸿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具体处罚上,证监会拟对ST海航给予警告,罚款合计300万元;对徐军给予警告,罚款合计100万元,对刘位精、陈明、张志刚、马志敏、李晓峰、张鸿清、赵国刚、萧飞、谢皓明、孙栋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根据ST海航同期发布的另外一则公告,上述违法行为的关联人员中,公司董事徐军、陈明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晓峰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此,本次信披违规的涉事11位公司高管已全部离开ST海航关键职位。
ST海航董事会认为,“本次收到的《告知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自此,因ST海航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等历史问题已基本解决。按照相关规定,ST海航在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束后,就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摘帽。
此前的5月19日,海航控股A股股票简称已由“*ST海航”变更为“ST海航”;B股股票简称由“*ST海航B”变更为“ST海航B”。
为进一步了解公司今后经营计划,记者多次致电ST海航,截至发稿前均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