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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8月5日起,东航、上航下调机票燃油附加费。国内航线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40元。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上述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分别按航段减半。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2年8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8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近日,南方航空、海南航空、昆明航空、多彩贵州航空等国内航企官宣或通知订票平台于8月5日0时(出票日)起,调整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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