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做好“十四五”时期能源规划对辽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意义重大。7月15日,记者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日印发,为全省新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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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期,全省能源供应保持基本稳定,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133万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2.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力争保持在2.6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6%;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3.7%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成为主体电源,占比达到50%;燃煤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省内原煤产量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原油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左右等目标。
为确保目标实现,《规划》从增强能源安全供给能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智慧高效能源系统、深入推进能源体制革命、大力提升民生用能品质等七方面作了详细说明,提出各领域的重要任务、重点项目及预期目标。
聚焦能源安全供给,我省提出稳定化石能源产能供给,推动煤矿安全改造和智能化建设,积极扩大我省煤炭企业省外项目开发规模,积极开发阜新地区、沈阳地区等区域油气资源,加大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油气开发力度;提高电力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地区新增负荷需要和大型项目需求,优化500千伏受端电网变电站落点,提升重点地区电源支撑能力,新建沈海热电(2台35万千瓦)、鞍山热电(2台35万千瓦)、沈阳浑南热电(2台35万千瓦)煤电重点项目,新建7项500千伏线路工程。
推动高质量发展,绿色是底色。“十四五”时期,我省将从推进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稳妥适度发展煤电气电、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等五方面加快能源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我省提出,要积极推进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积极推动风能资源条件较好的西部地区加快发展,逐步开展采煤沉陷区及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光伏项目;稳步推进红沿河二期工程竣工投产,积极推进徐大堡3、4号机组顺利建设;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将更多电力市场让渡给清洁能源;在清洁取暖、工业生产、建筑供冷供热、交通运输、生活消费等领域,大范围推广电能替代。
在多元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方面,我省将加强煤炭储备能力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储备、企业社会责任与地方政府储备能力相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进一步发挥煤炭储备在能源安全供应中的支撑作用;建立政企结合油气储备体系,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逐步完善天然气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储气调峰责任,实现城镇燃气企业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低于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强化电力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巴林—奈曼—阜新等跨省区输变电项目建设,提升东北区域内部电力互济能力,强化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应对措施;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建设东北重要的氢能生产储运基地。
推动能源系统智慧高效,我省提出增强能源系统运行灵活性,到2025年,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规模分别达到300万千瓦、100万千瓦,省级电网削峰能力达到尖峰负荷的5%左右;积极推进煤电升级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煤电机组平均煤耗小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提升供热能力300万千瓦,提升调峰能力60万千瓦;加快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大连、鞍山、阜新、盘锦、朝阳、葫芦岛6个氢能产业集聚区,发展氢能储运、清洁能源制氢等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
推进电力、油气、煤炭等体制机制改革也是我省“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重要一环。我省提出,加快构建东北区域能源(电力)交易中心,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推动实现辽宁管输和销售分离,加大煤矿“增优汰劣”力度,增强煤炭供给质量和弹性等任务目标。
在大力提升民生用能品质方面,我省提出推动居民能源消费升级,着力打造辽宁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汽车运力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城镇居民优质能源可获得率;完善能源服务设施网络,实行加氢、加油(气)和充电桩一体规划;促进农村能源清洁利用,加快农村电网装备升级和智能化建设,改善农民炊事、取暖等用能条件。
此外,在《规划》中,我省还制定了5项具体保障措施,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等,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全面落实到位,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