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装机出现大幅增长,但是在局部地区也同时出现了弃风弃光率提升的现象。
弃风弃光现象曾是制约我国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有人形象地比喻,风电光电就像地头的农特产品,随着种植规模扩大,当地老百姓吃不完,深加工能力跟不上,外送物流渠道又不畅通,只能将一部分白白扔掉。由此可见,弃风弃光的根源,是一定区域内的新能源电源建设速度超出消纳能力,从而造成能源的规模化发展和高效消纳利用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在“双碳”目标下,我国已明确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从国家规划、能源消费的低碳化趋势和新能源装备技术等各个层面,都释放出了新能源进一步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利好信号。
但要引起警惕的是,如果忽视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等制约因素,那么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还有可能重演大规模弃风弃电的困境。因此,我国新能源发展面临着既要大规模开发、又要高水平消纳、更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多重挑战。
日前公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指出,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在这一判断中,“高质量”不难理解,所谓“跃升”,既是装机规模的跨越式发展,也是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更是发展模式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新转变。以风电、光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力军,将在未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中起到“挑大梁”的作用。因此,必须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和系统观念,有效化解新能源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当务之急是要统筹解决好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以及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之间的关系,协同推进新能源的规模、效益和安全。
一方面,要挖掘新能源就地消纳的潜力。从利用方式看,新能源就地消纳是最经济的方式。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需要进一步挖掘潜力空间,鼓励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同时,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
另一方面,要加快外送通道建设。特高压输电线路就像电力“高速公路”,在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外送通道将新能源电力输送至用电负荷较高的发达地区,既能满足产业聚集地区用电需求,也能实现新能源电力的有效利用。从长远看,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需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突破省际壁垒,从电网技术、交易机制、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发力,实现新能源电力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配置。
此外,还需要探索多渠道储能路径。近年来,不少新能源富集地区实施了抽水蓄能、绿电制氢等储能项目,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新能源的利用水平。通过将暂时富余的风电、光电转化成其他形式的能源,在用电高峰时再次转化成电能输出,可以有效实现新能源电力的“错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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