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高欣 北京报道
安信证券近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开具的罚单,因投行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四项违规事实。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安信证券今年以来收到13张罚单,其中投行业务是“重灾区”。
持续督导存四项违规事实
全国股转公司在公告中披露了安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盛能源”)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的四项违规事实。
一是未持续关注斯盛能源相关定向增发股权款的收取情况。安信证券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跟进了解斯盛能源定向发行获批后的进展,在已知悉斯盛能源拟向鼎合科创定向增发股票且存在提前收取股权款动机的情况下,未持续关注股权款的收取情况,未发现斯盛能源5000万元股权款转入和转出未入账、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披露不实的舞弊行为。
二是未充分事前审查斯盛能源信息披露文件。安信证券在对斯盛能源2020年年报进行事前审查时,未考虑其提供信息的可靠性,未对斯盛能源定期报告的披露进行充分的事前审查,未及时发现斯盛能源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审计报告与大华所实际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三是持续督导计划的编制流于形式。安信证券在斯盛能源2021年度持续督导计划风险分析部分中关于“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同上年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填写情况为“否”,与斯盛能源2020年前五大客户中3个客户为当年新增的实际情况不一致。安信证券未根据斯盛能源实际情况审慎分析可能的风险,持续督导计划的编制流于形式。
四是未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包括未及时对斯盛能源相关诉讼风险予以提示和未及时对公司发行核准函到期风险予以提示。
投行业务成受罚“重灾区”
《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证监会官网统计,安信证券今年已收到13张罚单,业务涉及投行、分公司、投顾、保代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投行业务为“重灾区”共收到罚单10张。
除近日的罚单外,仅三月份安信证券收到3份罚单,其中两名保代被罚。此外,1月19日,安信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共收到8份罚单。浙江证监局官网披露了关于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浙江监管局发现安信证券在开展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同日,7名相关责任人也遭监管警示。浙江证监局分别发布了对安信证券的秦冲、陈永东、李泽业、王时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魏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及对叶清文、戴铭川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员措施的决定。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5月22日,安信证券主承销家数合计为62家,首发为7家,增发为4家。其中主承销金额合计390.93亿元,首发募资额为48.84亿元,增发额为89.03亿元。
近年来,对于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持续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监管部门一直是“零容忍”态度。此前,监管部门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表示要压实管理层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压实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高管的管理责任。按照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的要求,对项目人员、内控部门、公司管理层等全链条上的责任人员进行追责。此外,还要强化内部制衡,督促证券公司严格投行业务执业过程管控,提升内控部门对业务前台的制衡作用。建立内控部门对业务人员的执业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纳入业务人员绩效考核。改进投行业务内部激励机制,严禁将业务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