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紫金矿业拟17.34亿元收购另一A股公司ST龙净15.02%股份并取得控股权
紫金矿业、ST龙净5月9日双双公告, 紫金矿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ST龙净控股股东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阳光瑞泽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阳光瑞泽”)、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简称“阳光泓瑞”)合计持有的ST龙净160,586,2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2%),收购价格为10.80元/股,收购价款合计为17.34亿元;同时,龙净实业、阳光瑞泽及阳光泓瑞同意在持有龙净环保股份期间,将其分别持有的龙净环保剩余全部股份合计107,118,761股(占龙净环保总股本的10.02%)的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公司行使。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直接持股和受托行使表决权方式合计拥有龙净环保267,704,992股股份的表决权,占龙净环保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5.04%,并结合公司治理安排等相关方式获得龙净环保的控制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ST龙净控股股东将由龙净实业变更为紫金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将由 吴洁变更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ST龙净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内部控制报告 被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经公司控股股东自查,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 36480万元。截止到公告日,尚有15580万元资金未归还),非标意见所涉相关事项不排除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上述情形,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不排除出现延期、终止的可能,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