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记者 杨秀峰)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在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时发现,邯郸市落实钢铁去产能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虚假置换钢铁产能等乱象,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相关部门监管形同虚设。
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严禁钢铁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邯郸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现有16家钢铁企业,生铁产能4273万吨/年,粗钢产能3873万吨/年。
督察发现,在国家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明确要求下,邯郸市一些钢铁企业仍明目张胆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钢铁)2021年拆除原2号高炉后,在未取得能评、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在原2号高炉南侧空地上违规开工新建一座126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16万吨。2022年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主体建筑已经完工,其他附属设施正在建设。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烘熔钢铁)也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21年底违规开工建设一座158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37万吨。2022年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基座基本建成,热风炉已具雏形,计划2022年6月建成投产。这两个违规建设高炉目前虽已拆除,但当地相关部门称对违规行为毫不知情,暴露出监管不到位问题。
同时,督察还发现,新金钢铁曾于2014年违规开工建设一座600立方米高炉,但实际未建成投运。2016年,新金钢铁一座450立方米高炉被纳入河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应拆除退出。督察发现,新金钢铁为保留已建成投产的450立方米高炉产能,用尚未建成的600立方米高炉顶替化解产能任务,并获得奖补资金6383万元。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虽多次现场检查,但对该公司以“偷梁换柱”方式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获取国家奖补资金行为视而不见,确认其完成了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化解任务。
督查组分析认为,邯郸市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不力,相关部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审核把关不严,对企业违规建设监管不到位。
邯郸钢铁公司原有一座1000立方米高炉,早在2011年就应关停,但该高炉一直违规生产,直至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相关问题后,邯郸钢铁公司才对其实施封停但未拆除。河北省和邯郸市将其列入2018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但督察发现,邯郸钢铁公司2019年违规将该1000立方米高炉参与其老区搬迁产能置换,作为正在建设的新厂区置换产能指标来源之一,相关部门在审核时把关不严,让其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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