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30日讯 年产15000吨N-甲基苯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未按照施工蓝图施工,且相关设计变更不及时,日前,马鞍山万盛化工有限公司被应急管理部门勒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2万元罚款。
记者从安徽省和县应急管理局获悉,马鞍山万盛化工有限公司在年产15000吨N-甲基苯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未按照施工蓝图施工,将原设计均为内浮顶罐的6个储罐建设成为固定顶罐,且相关设计变更不及时。
和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处罚通报指出,张震宇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应急管理部门对马鞍山万盛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的决定,同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据了解,马鞍山万盛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是专业生产N-甲基苯胺的厂家。
对马鞍山万盛化工曝出的问题,中国网财经将持续予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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